2024年4月2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对我豌豆蛋白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504.00.90.00和2106.10.00.00。我豌豆蛋白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省招远市。
在商务部、山东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食土商会第一时间召开应诉协调会,组织企业积极应诉。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双塔)、烟台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鼎丰)、烟台东方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山东健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健源)和优承生物科技(烟台)有限公司(优承)5家企业参加了行业损害抗辩。为维护行业利益,商会专门向加拿大豆类协会、加拿大豆类和特殊作物贸易协会致函,要求其敦促申诉方尽快撤销申请。
6月20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作出中国出口的豌豆蛋白对加拿大产业造成损害的初裁裁决。7月22日,CBSA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健源、双塔、东方及益元(关联公司)预估倾销幅度为0%,预估补贴幅度为1.1%-2.2%;鼎丰预估倾销和补贴幅度分别为12%和0.8%(低于1%,可忽略不计的幅度);其他出口商分别是34.8%和19.8%。
在初裁结果相对有利的情况下,商会和企业并未松懈,而是继续乘胜追击。商会先后组织两次应诉会议,指导企业保质保量完成答卷,认真研究探讨听证会思路和策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和山东省商务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处对案件应对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悉心指导,为案件取得进一步胜利提供方向指引和决胜信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0月21日CBSA作出的终裁裁定中,部分企业获得反倾销零税率、补贴税率微量的成绩。健源、双塔、东方及益元倾销幅度为0%,终止对这些企业的反倾销调查;鼎丰倾销幅度为5.3%;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降为24.9%。同时,CBSA作出反补贴终裁,鼎丰补贴税率为0.9%(微量),终止对其反补贴调查;健源、双塔、东方及益元补贴税率为1.2%-2.2%;其他出口商补贴税率为19.5%。
10月21-24日,CITT举行终裁阶段听证会。鼎丰作为中国行业代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赴加拿大参加听证会,捍卫企业利益,代表行业发声,努力为中国产业争取无损害的结果。
11月19日,CITT发布终裁裁决,确认终止对健源、双塔、东方及益元的反倾销调查,终止对鼎丰的反补贴调查。在排除以上企业对加拿大的出口后,认定剩下的企业以倾销或受补贴的价格对加拿大出口造成了损害。
本案虽未完全打掉,但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在历时近七个月的应诉中,商务部“四体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商务部和山东省商务主管部门给予了大力指导和支持,商会带领企业坚持不懈,据理力争,金诚同达律师团队高效专业,充分挖掘有利证据。本案取得的成绩也充分体现了中国企业在面临贸易救济调查时沉着应对的决心,这份决心正是对中国出口产品的信心。